2022年12月26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重磅公告,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,这将意味着感染新冠病毒不能上班不能再享受正常工资了,用人单位支付的“正常工资”终于要变“病假工资”了。
公 告
2022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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